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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临安报账员未尽职 村民反映问题遭干部打伤

时间:2017-02-22 09:20:03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浙江临安市锦北街道金马村报账员祝和琴未尽责,造成村财务存在严重问题。村民赵志龙在街道办事处反映情况时,遭村主任柴海良殴打致伤。虽然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但金马村财务问题至今未得处理。

  报账员未尽责 审计发现村务问题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村集体办理经济业务取得原始凭证后,由经手人注明用途签字盖章后,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重点审核经济业务的真实性,通过后加盖民主理财印章,交村集体主管财务领导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交村报账员,村报账员定期向代理服务机构报账。但是临安市锦北街道金马村报账员祝和琴未尽责,致使村财务账目混乱并从未公开。在村民多次举报下,当地街道才委托临安市农经审计总站对村社财务进行审计,审计后发现财务问题严重。

  审计发现,金马村社集体资金出借程序不到位,手续不规范,部分出借款未签合同,无出借期限,未收回出借款达570万元,其中逾期出借款170万元。尤其在对村社出借资金情况的审核过程中发现,2011年至2013年,村社累计对外出借资金6笔,金额3500万元,应收利息311.36万元。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未收回本金570万元,未收回利息79.83万元。其中锦北街道办事处尚欠本金400万元,尚欠利息48万元。锦北街道办事处对借款还款日期款项用途,借款属街道办事处书记和主任个人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未作说明。

  审计发现,至今为止,金马村重大工程项目14个,涉及金额近2000万元元。这些工程大部分没有公开招标,也没有工程竣工监理报告和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工程在结款和付款时,没有正式税务发票。工程付款结账具体情况至今未明。

  审计发现,2011年,金马村公墓山工程道路硬化支出3.6万元。2012年,支出32.01万元。公墓山工程道路填方工程2012年支出9.82万元。两项工程合计用款高达45.44万元。村民认为,两项工程实际并不存在。而公墓山道路至今坑坑洼洼,道路没有硬化,村民告诉记者,公墓山道路工程属子虚乌有。

  审计报告显示,农户青苗兑现奖励款9.27万元,领取人钟煜亮;农户青苗兑现奖励款55.1万元,领取人吴强;各农户青苗补助款15.55万元,领取人顾永根。据钟煜亮和顾永根说,他们没有领取这款资金;二是在金马村村民中根本没有吴强此人。

  审计报告还显示,2009年,临安市进行低产田改造项目,金马村由该市相关部门拨款168万元,但在项目改造中仅支出50万元左右,剩下项目经费没有公布明细账目,更不知去处。

  违建未拆 处理结果未公布

  金马村除村里财务多漏洞外,村主任柴海良利用职务之便,虚假立户进行审批,一户多宅。2003年,柴海良将父、母、妻、妹及自己拆立成5户,共有建5栋房屋,其妻竺芳珍与其母郑根炎拥有2处建筑,其妹柴海月和其父柴水炳共有2处建筑,后被村民举报。2013年12月4日,临安市国土资源局发出《举报国土资源违法违规事项处理告知书》。2014年9月25日,临安市国土资源局对竺芳珍(柴海良妻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临土资执罚字[2014]第082号),期限三个月,要求拆除房屋。柴海良对处罚决定不服,诉讼法院,结果败诉。之后,他只拆除未批先建、非法占地204.6平方米,其余3栋违建未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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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右侧为金马村主任柴海良母亲郑根炎和妻子竺芳珍的违法建筑。

  2016年3月,锦北街道派出拆违队20多人拟拆除金马村村主任柴海良违建的围墙等,遭柴海良组织的4个村两委委员和其亲戚朋友10余人阻拦,导致围墙拆除中止。5月中旬,临安市“三改一拆”办、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城管局及锦北街道办事处到现场核实后来,要求锦北街道处理。而柴海良其妻竺芳珍与其母郑根炎拥有两处房屋以及其妹柴海月一处房屋迟迟没有拆除。

  2016年 11月22日,临安市“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临改拆访告[2016]11号,给村民赵志龙一份信访事项告知书,内容为“你来我办反映锦北街道金马村柴水炳和柴海月联建房屋周围违章建围墙等问题,我办已召集锦北街道、国土部门、城管部门等相关单位召开了协调会,会议明确:该围堵搭建属于非法占地,应予以拆除。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本单位已将你反映的信访事项和协调会的决定交办由锦北街道办理。”据悉,柴海良违建问题,锦北街道办事处至今无动于衷。

  村民反映问题 遭村主任打伤

  从2014年10月份开始,金马村赵志龙等村民就审计报告中存在账目不清、村主任一户多宅等问题进行反映,一直未果。2016年7月11日上午,村民赵志龙去锦北街道办事处反映问题,在街道办事处三楼楼道内碰到村主任柴海良。柴海良得知赵志龙又在举报,不分青红皂白,对赵志龙拳打脚踢,致其身上多处受伤,不省人事,后被送到医院接受治疗。医院诊断赵志龙结果为:一是脑震荡,二是多处软组织挫伤;三是牙齿松动。

  2016年9月22日,公安机关对打人者柴海良做出了临公(锦北)行罚决字[2016]1240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行为人柴海良,男,46岁,1970年06月02日出生,现住浙江省临安市锦北街道金马村8组下村头1号,职务金马村主任。现查明,2016年7月11日上午,在临安市锦北街道办事处三楼楼道内,柴海良对赵志龙进行殴打,导致赵志龙受伤。柴海良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属情节较轻,决定给予柴海良罚款五百元行政处罚。

  对于公安机关处罚决定,受害人赵志龙坚决反对。赵志龙说:“对柴海良暴力行凶定性为行政案件并罚款五百元草草结案,是涉嫌渎职行为,公安机关对我询问笔录,本人没有签名就作为定案处理依据而草草了事,里面肯定有保护伞。事发当天,柴海良在街道办事处三楼楼道内随意打人,不是一般行政案件,而是打击报复实名举报人之寻衅滋事案件,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应重新立案侦查,不能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编者的话:金马村财务出现私账公报、账务混乱、报表虚假,使村干部柴海良中饱私囊有机可乘。出现这些问题最重要的原因,是报账员祝和琴素质低下,不能作为,监管不力。金马村各种财务问题的出现,导致对村干部产生极大不信任感,出现上访。临安市相关部门应依法调查处理,切实加强对该村报账员的监督管理,严肃财务纪律,让该村财务管理规范、透明、使群众放心。对于事情的进展,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凌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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