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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几百村民十余年后方知土地被卖,补偿款被街道办存入私企

时间:2017-02-17 16:00:24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2000年,聊城市开发区东城街道办租用军王屯村十二组耕地150余亩,引进多家中小型企业兴建机械工业园。占地伊始东城街道办会同军王屯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确定每亩耕地每年向村民支付1000元租金,协议期内遇粮价上涨租金按当年粮价支付,租期40年到期后耕地还给村民复耕。2001年至2003年国土资源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先后下发通知文件要求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因机械工业园所占150亩耕地违背了上述通知要求,应东城街道办要求占地企业向土地管理部门递交了违法占地补办手续的申请,后由土管部门与军王屯村委会人员签订了征地协议,征地情况未向村民告知。东城街道办事处代管了该笔补偿款,后存入聊城市兴业公司。

2000年,东城街道办会同军王屯村委会召开军王屯村12组全体村民会议,商议讨论租赁方案,租地合同体现了三方关系:东城办事处租赁军王屯村12组集体耕地约150亩,每亩每年向村民支付1000元租金(租金随粮食价格上涨)。占地企业与东城街道办签订合同,每年每亩向东城办事处缴纳租金1200元(租金随粮食价格上涨)。租赁期限为40年,合同到期后土地使用权归军王屯村12组集体所有。

2013年军王屯划归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州街道办事处。2016年11月2日,九州办事处告知军王屯12组村民:所属工业园土地自16年6月30日起不再支付租金,因土地已全部卖给占地的中小企业,村民每亩耕地可一次性获得3万元卖地本金的补偿。

该补偿办法引发村民集体抗议,自发选出村民代表先后到街道办事处、国土局、市政府、省政府“讨说法”。

2016年11月2日,开发区九州街道办关于征地事项答复村民:2000年左右,东城街道办与多家租地企业签订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企业得以顺利落户。2001年6月21日,国土部下发《关于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2003年2月8日,山东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为重点清理整顿各地擅自设立工业园、科技园、开发区及各类园、区、违规占地的情况。因工业园占用耕地违背以上通知,在东城街道办要求下由承租企业向土地主管部门提交了违法占地补办手续的相关申请,由土管部门与军王屯村委会人员签订了《征用地协议书》,当时的征地补偿款由东城办事处代管,后存入聊城市兴业公司。

2016年10月21日,军王屯村委会曾向村民出具了一份《关于军王屯第11、12组村民反映“原工业园土地情况”说明》,说明书写到:原东城街道办事处于2000年成立“办事处机械工业园”,当时使用土地主要为十一、十二组土地,使用时办事处与村、小组、小组村民就土地协商制定租赁方案,方案制定后每年向村民支付租金。2003年接办事处通知“以租代征”形式不合法,故要求村委会协助对工业园土地办理征地手续。具体实征情况东城街道办事处未向征地村民通报。

军王屯12组村民表示:东城街道办以欺骗手段租赁了我们12组耕地150亩,然后由聊城市国土局在全体村民都不知情的情况下违规办理了土地征收手续,严重侵犯了村民的权利和利益,为此我们请求山东省行政复议办公室依法撤销上述违规办理的土地使用证,归还村民耕地约150亩。

据村民透露:“聊城市当前的土地征收价格差不多9万元每亩,街道办瞒了村民13年,现在赔钱按13年前的地价,老百姓们肯定不愿意。03年那时候附近的楼房每平方才800多元,现在都涨到5000多了,要是13年前把那3万元给我们,我们还能拿来干点事赚点钱。现在13年后物价飞涨,这3万元拿来够干啥的?另外,街道办事处这13年来拿我们12组全体村民的钱干嘛去了?存入聊城兴业公司,经过我们村民同意了吗?兴业公司吸收这些资金算不算非法集资?对于这些土地我们誓要讨个说法,要么土地还给我们,要么按现在的征收标准算,这件事东城街道办和国土局要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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