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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剥夺了我们公务员过渡的权利?

时间:2017-01-24 10:40:20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公务员过渡是根据原《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国发[1993]78号)精神,对原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向国家公务员转变的一次过渡,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公务员进入方式;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后,对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包括党的机关、法院、检察院等符合上述条件机关工作人员又统一作了一次向公务员过渡。

  2017年1月13号,媒体收到山西省吕梁市临县、柳林县、方山县、离石区等地的共同反映材料,所反映的问题基本相同。从1998年大中专院校毕业后,按照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下达1998年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计划的通知(吕行发【1998】26号)的文件精神分配进入各级政府单位,我们兢兢业业工作至今。截止2015年底吕梁市实行“职级职称并行调资”前,我们的一切工资、考核待遇全部按公务员标准执行,但在涉及人事调整、晋升等事项时我们非公务员、非事业、非工人、非参公人员的尴尬身份问题就显露出来,严重影响到每个人的工作与生活。

  山西省吕梁市临县未过渡公务员的全体人员的反映情况:

  我们是临县政府系统上班的22名小科员,大部分人是1998年大中专院校毕业后按照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下达1998年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计划的通知(吕行发【1998】26号)的文件精神分配进入各单位,工作至今。

  截止2015年底吕梁市实行“职级职称并行调资”前,我们的一切工资、考核待遇全部按公务员标准执行,但在涉及人事调整、晋升等事项时我们非公务员、非事业、非工人、非参公人员的尴尬身份问题就显露出来,严重影响到每个人的工作与生活。在临县境内,公安、党委、乡镇系统内同等身份工作人员早已全部登记过渡公务员,十来年中我们无数次向省市县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却一次次被拒之门外。

  各级人事部门,一样的条件、一样的身份,为何有的部门人员能过渡登记公务员,我们却不能?早在2007年山西省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就专题研究并明确了此类人的解决办法(文件第二部分第二条),各级人事部门一直不予办理。

  我们二十多个人是学校毕业分配后一直在政府部门各局工作的行政人员,目前大部分人是单位业务骨干。我们均毕业于1998—2001年,大部分人为本科学历,多年来各项考核待遇全部按公务员对待,但一直没有进行正式登记过渡。

  当时全县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对象是1998年6月前参加工作的行政人员。在以后的几年中,我县公安、乡镇,党群系统工作、与我们条件相同的人员已全部正式登记过渡公务员;同期了解到全市在其它县工作、与我们相同条件的人也陆续登记过渡了公务员。我们也多次向临县人社局、组织部、县政府、市人社局等各部门申请反应,但一直未能得到各级部门的公正公平对待,致使多年来我们的身份成为“四不象”人员,不能评定职称、 不能提拨重用,没有得到各级人事、组织部门的公正对待。

  山西省吕梁市临县未过渡公务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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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97、98届大中专院校生由组织人事部门分配到乡镇及县直单位的至今未过渡公务员32名行政人员的反映内容及材料:

  具体事实如下:2007年12月29日,山西省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纪要》(具体文件附后),要求2004年6月30日前分配进各行政机关的行政人员符合条件未过渡登记公务员的从2008年开始逐步消化,且这部分人员未未过渡公务员之前不得进入新的人员,并要求各市遵照实施,在别的市已公开实施了,唯独吕梁市不公开实施(因省第三次《会议纪要》从省里发到吕梁市人社局和市组织部后,市里就没有按要求下发到吕梁市各区、县),在此期间,临县人社局曾经于2012年给吕梁市人社局打过有关临县17明行政人员未登记过度公务员的请示报告,但市人社局至现在四年了不给审批。按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公务员登记的程序是三步骤“一报二批三备案”即:县报市批省备案,故我们这些未登记人员的责任不在县一级,充分说明其责任在市人社局(时任局长就是任光华)。由于吕梁市人社局的涉嫌不作为,导致全市我们一批行政人员不能正常过渡登记为公务员,严重影响了这批人员的个人发展和工作生活。

  具体事实如下:吕梁市人社局在过渡公务员问题上同等情况下,不同的解决方式。一边对下要求,1998年6月30日后进入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一律不予过渡登记,一边对1998年6月30日后进入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公开过渡登记。在此过程中涉嫌利用收取培训费考试费等形式乱收费。例如:吕梁市公安系统、临县乡镇以及其它部门个别人员都通过各种关系途径不公开登记了,而把其余大部分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却拒之门外。

  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未过渡公务员部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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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32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是由省、市、县按文件要求出文分配进柳林县各乡镇及县直各行政机关的。从分配到行政单位到现在一直享受行政待遇及行政人员的工资(每年考核都是按行政人员考核,工资都是按科员职务工资享受)。按现在党的组织人事部门的管理有三类人员:1、公务员2、事业人员3、工人。没有行政人员这一类,我们属于四不像人员。

  请求政府相关部门答复我们以下几个问题:

  1、2007年12月29日,山西省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纪要》(具体文件附后),吕梁市组织人事部门为什么下发到吕梁市各区、县呢?

  2、2007年12月29日省《会议纪要》既然没有下发到吕梁市各区、县,那临县党群口的部门行政人员、吕梁市公安系统人员、柳林县部分在我们以后分配进行政单位的人员为什么可以过渡登记为公务员呢?

  3、柳林县纪检、法院部门近期又有一批行政人员可以登记公务员,而我们这些行政人员为什么就一直不能登记公务员呢?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未过渡公务员部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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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未过渡公务员部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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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到如今,我们再次慎重向各级部门、各位领导反映提出公务员登记申请,同时请各级部门及各位领导就这么多年来对我们的不公正待遇给一个明确答复,若不能及时得到答复,我们将向各级信访、媒体部门反映,给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和待遇(以上所反映的内容全部真实,如有虚假我们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希望省、市、县相关政府部门能够重视我们所反映的问题,请求吕梁市人社局正确积极履职尽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2007年12月29日,山西省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纪要》精神登记过渡符合条件的相关行政人员的公务员身份。

作者:王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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