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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县公路管理所违规招标,举报人质疑政府包庇

时间:2017-01-20 11:20:02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日前,一份“实名举报河南省正阳县农村公路管理所(以下称正阳县公路所)所长李长星与驻马店市四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驻马店市驿城区公路局二产,以下称四通路桥)狼狈为奸沆瀣一气,联手造`假套取国家项目资金”的举报函,在互联网上爆发,引起了网友们的强势围观。

  举报称:正阳县公路所伙同四通路桥故意设置门槛淘汰隆祥公司,以高出第一标29.3万元的中标价给了四通路桥,把民生工程当作自己敛财的工具,致使国有资产流失;正阳县公路所和四通路桥狼狈为奸,伪造提供虚假材料给罗山县交通局,并且利用虚假材料达到让四通路桥中标的目的,有伪造公文等违法行为;由于正阳县公路所和四通路桥的行为,造成了“2016年正阳县农村公路及危桥改建项目第二标段工程”中标公司项目经理居然不是公司职工的违法事实。

  举报人要求:彻查正阳县公路所在“2016年正阳县农村公路及危桥改建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彻查四通路桥所有工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剔除建设工程公司中的害群之马,坚决予以打击,列入诚信黑名单。

  据调查:“2016年正阳县农村公路及危桥改建项目”第二标段于2016年8月27日在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第一中标公司为“河南隆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钰,中标价为8838260.00元,第二中标人四通路桥,项目经理高猛,中标价为9131324.00元。后因第一中标公司违反中标条件“项目经理张钰报名时任职年限在招标公告截至时间2016年8月11日不够三年”(张钰的二级建造师签发日期为2013年8月16日),被取消第一中标人资格,四通路桥顺利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于9月26日领取了中标通知书,签字项目经理为高猛。

  另据了解,2016年8月25日,河南省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中标公示,“罗山县2016农村公路与桥梁改建工程”第一标段第一中标人为“驻马店市四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猛”。后来项目经理变更为王芳,理由是高猛于2016年9月22日和四通路桥劳务合同到期,已经不是四通路桥的员工。

  在这里四通路桥犯下了致命的错:四通路桥在“2016年正阳县农村公路及危桥改建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先是违反了违反“《国家标准GB/T50326-2006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部449号文’6.2.4、《建设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住建部建质(2011)111号文’第11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2013版)一般条款3.2.1和建设部第153号令《关于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经理不允许同时存在两个在建工程的禁令,其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候,高猛居然已经不是四通路桥的员工了!

  四通路桥这么明显的违法违规情况,正阳县公路所居然视而不见,违法让四通路桥中标,国家为此多支付29.3万元!在举报人举报后,正阳县相关职能部门依然视而不见,任由违法中标公司布局施工。

  举报人称:由此可见,这个建设项目,正阳县公路所不是和四通路桥沆瀣一气,就是有人收受贿赂故意包庇!

  针对此事,我们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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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的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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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路桥前后矛盾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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